关于对省教育厅在研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
院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0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不断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学院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对1999年以后科研项目结题情况进行清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999年至2006年立项但未结题的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二、检查要求和程序:
1.已经具备结题条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总结报告表》一式三份,可到科技处网站下载,并提交成果复印件一份。
2.已过结题期限仍不具备结题条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二份。
3.未到结题期限的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一式二份,可到科技处网站下载,并提交阶段性成果复印件一份。
4.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总结报告表》、《年度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5.请各系(部)将汇总后的项目检查材料于9月5日前统一报科技处项目计划科。科技处汇总情况后报送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要求申报科研项目的每位申报人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或者作为负责人申报,或者作为参与人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未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不得申请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从明年起,未结题的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不得申报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希望院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对待在研的教育厅项目,积极配合检查,并进一步加快研究步伐,力争早日结题。
附件:
1、《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一览表》
2、《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总结报告表》
3.《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延期报告表》
4.《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表》
科技产业处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