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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教育部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3 8号)精神,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8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

2.教育部对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校内各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后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形式审查,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3.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1份。待学校形式审查通过后,再打印一式7份,及配套的电子版;

2)《申请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

3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

4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5.出版要求: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6.材料报送时间:各申报单位统一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于521报送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附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项目申请书

3.申请一览表

4. 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技处

                       2013年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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