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咸阳师范学院2010年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的
通 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0年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0年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项目。对多学科合作研究,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研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研究项目予以优先资助,对能促进我校学科建设的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2010年专项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的对象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具体要求为:
1、项目申报者必须清楚国内外本研究领域的现状,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能在2-3年内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2、申报者须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3、在研的校内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4、本年度引进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可申报学校引进人才计划项目,对经评审立项的,按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文件下拨科研经费。
5、最终成果形式要求:
一般项目要求公开发表2篇(含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
重点项目要求公开发表2篇(含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
引进人才项目:硕士要求公开发表2篇(含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博士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
6、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它校内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本年度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
7、为了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产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提倡跨学科研究,鼓励以项目组形式申报,且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8、曾获2项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应积极申报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本年度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继续使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科研秘书、申报人须仔细阅读《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见科技产业处网站下载中心),也可参照“校内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提要”,熟悉项目申报方法。
2、由于10年新进教师暂无科研管理系统登录帐号,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新进教师名单报科技产业处,开通帐号。
3、申报者打印系统生成的《咸阳师范学院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交所在院(系)。
4、各院(系)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排名,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于9月28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报科技产业处,汇总表须报送电子文档。
5、科技产业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附件:
1、校内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提要
2、申报汇总表.xls
3、系统生成的申请书(样表).doc
科 技 产 业 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