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告 >> 工作快讯 >> 正文
关于申报2010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0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申报组织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联系我省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的实际,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建设西部强省服务,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自定),超出《指南》范围的选题不予受理。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对策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2、《指南》中带“※”号的题目,可以我省七个省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名义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11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210月底前完成。

5、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课题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课题申报。

6、每个课题的申报费为100元,由各单位代收,与申报材料一并交我校科技产业处上报。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

2、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于517日之前交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及申报费于519日统一交科技产业处项目计划科。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2份、《课题论证活页》6份(均要求A4双面印制),《汇总表》1份,以及上述材料配套的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唐高峰办公OA中。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产业处。

联系人:唐高峰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

1、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课题指南

3、课题论证活页

4、汇总表

                科技产业处

                  2010331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陕ICP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IE6.0 1024x800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