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了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确保2007年度我院科研单项津贴按时、顺利发放,现将我院200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统计结果既是我院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支撑材料,又是2007年度我院科研单项津贴发放的依据,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统计结果真实、准确,防止错报、漏报、误报。
二、本次成果统计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5日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束后再补报9月份及10-12月份增加的科研成果。
三、各单位要对符合享受科研单项津贴条件的科研成果(按照《咸阳师范学院院内津贴分配暂行办法》中关于科研单项奖励津贴的有关条款)进行登记,请详细核对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各单位除要对符合科研单项津贴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外,还要对除第一作者以外的其他作者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作为年终各单位考核科研工作的依据。
四、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论文登记表、著作登记表、获奖成果登记表,一式三份,于2007年9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报科技产业处审核。原件审核后退还各单位。除专著外,论文及获奖等科研成果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存档)。报送时请各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审核人在登记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可以发至科技产业处唐高峰OA办公系统中)。
五、凡不按要求提供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或不按时进行登记核实的科研成果,年底不享受科研单项津贴。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见下载中心):
1、咸阳师范学院2007年度科研成果——论文登记表
2、咸阳师范学院2007年度科研成果——著作登记表
3、咸阳师范学院2007年度科研成果——获奖登记表
科技产业处
200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