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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各有关院系: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各类项目的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8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6.4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2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0331之后出生)。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报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招标课题和其他课题互不交叉,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得到同级别教育学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

三、注意事项

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招标课题申报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届时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申报者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申报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不得自行命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可参照指南标明的研究领域,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报者。

四、申报材料

《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论证表》8份,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各申请人2009316-17日将上述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科技产业处项目计划科。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0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本通知及上述材料也可从咸阳师范学院科技产业处网站查询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项目计划科联系,联系人:唐高峰,电话:33722021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科技产业处

2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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