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发布了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作用。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目前设立的全部26个学科。从今年开始,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纳入受理申报范围。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
(8)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9)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10)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5.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特提出以下要求: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符合要求,申请人具备申报条件,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3)请参考《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6.其他申报条件请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资助强度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一般在15万元左右。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金额。
三.出版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申报或立项成果,对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人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书,于2012年9月13日之前报送所在单位审核。
2.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9月14日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技产业处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人根据不同的推荐申报方式,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7份;
(3)申报成果:由三名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6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3套书稿。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相关文件资料可在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产业处。联系人:唐高峰 电话:33722021
附件:
1.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doc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doc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doc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5.(同行专家推荐)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6.(出版社推荐)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7. 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单位名单(34个).doc
科技产业处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