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教研〔2008〕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请我校获准2008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签订《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见附件2)。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好的责任书一式五份、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须手写签字),于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18:00前交科技产业处。
附件:
1、我校获准陕西省教育厅2008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览表
2、《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科技产业处
2008年9月22日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陕ICP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IE6.0 1024x800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