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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

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陕教科规办2009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等,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报人必须承担过省级教育科研课题;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今年已经申报过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的申报人不能再申报本课题,以往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级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2.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研究经费由申报人单位提供,资助额度不少于2万元。

3.鉴于时间紧迫,请校内各有关单位统一将审查合格的《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配套的电子版于2009329前报送科技产业处项目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唐高峰  电话:33722021

科技产业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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