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题资料要求:
结题时需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一式两份),并按如下顺序装订:
(1)《咸阳师范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
a.应严格要求课题申请书和责任书相关要求填写;
b.如责任书的预期研究成果中有“研究报告”,则必须附研究报告;
c.总结报告表课题负责人必须手写签名;
d.“鉴定或评审专家”3-5名,其中校内最多有1名,其余须为外校副高以上职称专家;鉴定或评审意见由鉴定或评审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2)责任书复印件;
(3)成果复印件。须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请用带颜色的记号笔将项目信息(目录、单位、姓名、项目编号等)清楚标注。
(4)请将结题报告总结表电子版发至xysykjc@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单位 姓名 课题名称。
二、申请结题时需提交成果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