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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   点击数: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推进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确保艺术科研项目评审和鉴定质量,根据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研究(含曲艺、木偶、皮影),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艺术文化综合研究8个学科范围;

(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数具有突出业绩的中青年专家也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正处级及以上;

(四)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六)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

二、报送要求

本通知及“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工具包”可在文化部网站查看并下载,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文化资讯——部内司局---文化科技司。

(一)报送程序

专家个人填报信息——学校审核汇总——所在省(区、市)艺术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报送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社科处。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工具包”内包含说明文件和教程,供参考。

(二)报送时间及格式

请各有关二级学院于20174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汇总(打印版)”需审核盖章后报送科技处,并将其电子文件与“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汇总(基础版)”电子文件一并发至邮箱:xysykjc@163.com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是开展项目评审、鉴定、咨询工作的重要依据,请艺术科研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推荐单位范围与推荐专家条件严格审核遴选,确保按时优质报送推荐材料。

联系人:张力话:029-33723720

附件1: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采集工具

附件2: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管理工具

附件3: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工具使用说明

科技处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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